高新企業認定
作者:諾德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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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國家高新企業認定標準是什么?
1、從事電子與信息技術、生物工程和新醫藥技術、新材料及應用技術、先進制造技術、航空航天技術、現代農業技術、新能源與高效節能技術、環境保護新技術、海洋工程技術、核應用技術及與上述十大領域配套的相關技術產品,以及適合首都經濟發展特點的其它高新技術及其產品(北京市科委根據國家科技部發布的高新技術范圍和北京市的具體情況,對高新技術范圍和高新技術目錄適時進行補充和修訂并定期公布)范圍內的一種或多種高新技術及其產品的研究開發、生產和技術服務。但單純的商業貿易除外。
2、具有企業法人資格。
3、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科技人員占企業職工總數的30%以上,其中從事高新技術產品研究開發的科技人員應占企業職工總數的10%以上。
4、從事高新技術產品生產或服務為主的勞動密集型高新技術企業,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科技人員應不少于企業職工總數的20%。
5、企業每年用于高新技術及其產品研究開發的經費應占本企業當年總銷售額的6%以上。
6、高新技術企業的技術性收入與高新技術產品銷售收入的總和應占本企業當年總收入的60%以上;新辦企業在高新技術領域的投入占總投入的60%以上。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當年總收入的60%以上。
7、企業的主要負責人應是熟悉本企業產品研究、開發、生產、經營,并重視技術創新的本企業專職人員。
二、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需提交的材料
1、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
2、證明企業依法成立的相關注冊登記證件;
3、知識產權相關材料、科研項目立項證明、科技成果轉化、研究開發的組織管理等相關材料;
4、 企業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關鍵技術和技術指標、生產批文、認證認可和相關資質證書、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等相關材料;
5、 企業職工和科技人員情況說明材料;
6、 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出具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和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并附研究開發活動說明材料;
7、 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包括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
8、 近三個會計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